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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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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襄陽日報】市應急管理局出臺十項措施支持企業復工復產
作者:
齊建軍 殷素
3月27日,記者從市應急管理局獲悉,該局制定出臺服務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十項措施,支持各類企業復工復產,指導幫助解決實際困難,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安全穩定的環境。
十項具體措施為:到期證件自動順延。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和企業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管理人員、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證書到期的,由企業作出承諾,有效期自動順延至疫情防控結束,企業在疫情防控結束后3個月內辦理延期手續。
行政審批容缺受理。非煤礦山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疫情結束前申請許可證延期或變更的,可不提交2020年2月至6月工傷保險繳費證明材料,因疫情原因未復審或延期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、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視同有效,實行容缺受理審查。容缺受理審查通過的安全生產行政許可,申請人對容缺資料作出限期辦理的書面承諾后(承諾期限為不超過疫情結束之日起的3個月),可先行予以發證。對需要現場核查的,由企業作出符合性承諾,疫情防控結束后進行現場核驗。
簡化復工復產程序。對安全管理較好、2019年1月1日以來沒有發生過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,在落實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,由企業主要負責人作出安全承諾,即可自行復工復產,不再層層報備、現場驗收蓋章。
主動為企業減負。對安全基礎較好、安全風險較小以及2019年1月1日以來未發生過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推行承諾制,疫情防控期間不再進行安全檢查。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確需現場檢查的,突出重點、精準檢查。實行安全檢查上下級備案、結果互認,避免重復檢查。
創新安全監管方式。采取微信工作群、遠程視頻指導、遠程視頻數據監控等信息化手段開展安全監管、指導幫扶,盡可能減少現場監管。建立訴求響應機制,依托微信、值班電話等方式,及時掌握和解決企業復工復產中存在的困難。充分利用市應急管理局官方微信公眾號、微信工作群,及時向復工復產企業推送疫情防控知識、安全風險提示和安全生產信息。
減少對企業的現場執法檢查頻次。疫情防控期間,應急管理部門執法人員減少對企業的現場執法檢查頻次,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,以提供安全技術服務、督促限期整改為主,對輕微違法行為和一般隱患原則上不給予罰款、責令停產停業等行政處罰。各地應急管理部門春節前對企業下達的責令限期整改文書,根據企業復工復產情況,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,可適當延長企業完成隱患問題的整改時限。對發生事故的地區,嚴防簡單化、一刀切采取全面停產整頓。
加強專家安全指導服務。依托市縣應急管理專家庫,分級成立安全專家服務指導組,采取“安全監管干部+專家”模式,及時為企業提供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指導服務。對重點企業,實行安全專家駐企服務指導,協助解決重點難點問題。
加強安全教育線上培訓。運用“應急管理網絡學院”“湖北省安全生產網絡培訓系統”,為復工復產企業提供崗位風險管控、安全操作規程等實操性安全培訓服務。對其他企業培訓,逐步采取網上培訓方式,全年免費開放所有網上課程,網上培訓時間計入學時。
落實安責險惠企措施。協調保險機構為已投保和續保企業延長保險期限,優惠或者緩交保險費;進一步擴大安責險預防費適用范圍,優先用于參保企業的疫情防控工作;開通理賠綠色通道,簡化理賠手續和理賠流程,特事特辦、快處快賠。
開展應急準備服務。針對企業存在的安全風險,指導幫助企業制定應急預案,確保一旦出現疫情或突發事件能夠及時有效應對,妥善處置到位。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一律采取網上備案,網上審查通過后視為已完成備案,紙質版材料待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辦理。
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各類復工復產企業要嚴守安全底線和紅線,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。對安全管理和主體責任落實較好的企業,要創新安全監管方式,主動指導幫扶、積極提供服務;對安全管理松弛、隱患突出、基礎較差的企業,要嚴格把關,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,推動風險隱患排查整改,發生事故的要嚴肅查處和追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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